出资瑕疵的股东是否有股东资格?能否限制股东权利?救济途径有?
股东存在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情形的,股东虽仍享有股东资格,但公司可依法通过以下途径对以下几种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出资瑕疵股东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股东存在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情形的,股东虽仍享有股东资格,但公司可依法通过以下途径对以下几种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出资瑕疵股东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法》第75条关于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如何继承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公司法》赋予了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权利,但同时亦允许公司章程对死亡股东的股权处理方式另行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