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准备采购一批原材料,金额大约有400万元,但是提供原材料的供应商想让公司提供担保。那么《公司法》中对公司提供担保是如何规定的?给公司股东担保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律师答疑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我国《公司法》中的第十六条,即“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可见,在公司提供担保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 公司提供担保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一是,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还是董事会决议,由公司章程规定。
2. 公司提供担保不得突破规定的限额。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在作出担保决议时,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