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共有四个股东,由于四个股东不在同一个地方,为提高决策效率,四个股东准备建立一个微信群,以后召开股东会,特别是临时股东会,准备采用通过微信方式进行。股东可否通过微信的方式召开股东会?通过这种方式做出的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律师答疑

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公司最重要、最根本的事项决定由股东会做出。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指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的股东会会议。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法并未规定何时召开定期会议,而是交由公司章程来决定。在实务中,绝大多数的公司章程是规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也就是常说的年度股东会。临时会议,是指定期会议之外的股东会会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一方面,只有这三种人提议,才可能召开临时股东会;另一方面,只要这三种人提议,就必须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时,我国《公司法》还对股东会的召集与主持、通知与记录、表决权的行使、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做出了规定。

尽管我国法律对股东会的召开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要求,但这并没有规定股东会必须得由股东聚在一起,面对面的召开股东会。换言之,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以什么方式召开股东会做出规定,同时,如果公司章程也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股东之间是可以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会议的。

为了使采用微信群方式召开的股东会有效,避免质疑,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会议的召集、通知时间及议题等应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并且确保每一位股东均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并进行表决。

2. 注意依据《公司法》及章程的规定作出有效决议,并以截图等方式将开会过程保留下来。同时,为稳妥起见,可以将微信群中的表决结果制作成书面股东会决议,让每一位股东在决议上签字确认。

3. 为避免产生争议,最好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明确公司可以以微信的方式召开股东会,并对微信群的建立、运作程序及管理等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