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股东有独立制定章程的权利。股东可以参照有限公司进行章程制作:可以设立董事会,也可以只设执行董事;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可以只设置一名监事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人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结构,适用《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一般有限公司的规定。《公司法》赋予一人股东很大的自治权,对章程得制定要求相对较为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