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一般包括两项费用,一是法院诉讼费,一是律师服务费。诉讼费是必须交的,缴费标准详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律师费不是必然发生的,请律师则交,不请律师则不交,收费办法详见《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收费速算方式如下:
一、法院诉讼费速算表
(一)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二)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五)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九)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十)财产案件收费:
1. 1万元以下:50元;
2. 1~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5%-200元;
3. 10~2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300元;
4. 20~5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1.5%+1300元;
5. 50~100万的部分:标的额x1%+3800元;
6. 100~2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9%+4800元;
7. 200~5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8%+6800元;
8. 500~1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7%+11800元;
9. 1000~2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6%+21800元;
10. 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标的额x0.5%+41800元。
(十一)案件执行费:
1.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 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50元;
3.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5%-100元;
4.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2400元;
5.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0.5%+27400元;
6.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0.1%+67400元。
(十二)保全费:
1.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1%;
3. 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十三)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十四)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十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
二、广东律师收费速算表
(一)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20000元。
(二)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